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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某故意伤害案
来源:王竹飞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07-06
浏览量:843

胡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,检察院以故意伤害案对胡某提起公诉。接到委托后我认真研究案情从犯罪构成方面予以辩护,最终法院采纳我的辩护意见,认为胡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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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竹飞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8*********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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